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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生育津贴。产季期间公司正常发放工资,因为生育津贴数高于发放的工资,公司在计算这部分差额时,是用:生育津贴-上年度平均工资*产假时间,请问是否合理?公司的计算方法把上年度的年终奖也计算进去了,比产假期间实际发放的工资高。

民事相关
2020-06-01 23:25:1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指职工在1年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其表明1年内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 【公式】: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解释】: 1、报告期即一定时间,一般是指1年。 2、国际管理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 3、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内。 月平均工资计算 【公式】: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年平均工资/12个月。 【解释】: 1、职工年平均工资包含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2、计算出职工年平均工资即可得出月平均工资。
  • 所谓的月平均工资,是指职工领取的总工资数除以月数。其他情况,如果是2天的话,算成月份,则为2/30=(1/15)月(按每月为30天计算),所以你要计算这个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将这两天的工资加进工资总额中,这一个月不能算成整月,只能算成十五分之一月,在实际工作中这是可以省略不计的。
  • 如果公司的社保缴交基数是按照全额工资缴交的,那么选择生育津贴和工资皆可。

    如果公司社保缴费基数不是按照全额工资缴交的,那么可以要求公司按月发放工资,不领取生育津贴,报销的生育津贴由公司入账即可。

    这是因为社保是员工应该享受的福利,公司不是按照全额工资缴交社保,这已经剥夺了员工的权益,那不能在享受生育权利时还打折。

    实际操作中很多公司也是很灵活操作的,有的公司规定生育期间没有工资,按生育津贴发放工资,有的公司是按工资发放,生育津贴充公,一般选择就高不就低,建议充分了解公司政策再决定,原则上产假期间是要与平时保持工资一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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