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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可以咨询你一个问题吗,就我现在租房,租期是九个月但是现在我住了两个月了我交了前三个月,也就是4 5 6月的租房和押金,押金是一个月的房租,现在我想走了,已经提前一个月给她们说了,她们说要我转租出去,退租,但是合同上写的是如果提前退租,需要赔付200%的违约金,房租和物管不退,没说押金的是,现在我想住了六月份就走了,但是不交下季度的房租,这样可以吗?押金能退回吗

合同纠纷
2020-08-29 08:25: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押金应予以退回。
  • 租赁方如果未按时交纳房租,房屋主人有权在一定条件下收回房子,获赔违约金,向租赁房加收滞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租赁合同第十一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半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5.私自将房屋转租于他人的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必要手续
    1.清点物品 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要有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
    2.签订文件 双方签订一份《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的文件,在解除时双方应该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是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明确。
    3.保存文件 不管提前解约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协商一致解除,自然可以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协商不一致无法双方签订文件的时候,守约一方可以单方向对方发同相应催示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示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
  • 当出租人认为根据承租人的各方面情况已无必要再与其保持租赁关系时,例如承租人已不可能再支付拖欠的租金,出租人就会行使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这完全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即使房地产租赁合同没有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约定也是如此。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租赁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即解除合同一方仍可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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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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