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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别人欠我钱没打欠条,口头答应算利息也算了一年利息回来,后面说没办法还利息只还本金,这样我能追回利息钱吗

债权债务
2020-06-05 10:14: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借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主张
  • 属于民间借贷,钱又比较少,借款人不还钱,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民间借贷公司利息和银行说法不一样,银行的月息是以千分之几计算,年息以百分之几计算;在民间借贷中,月息一般是以“分”为单位进行计算。如果换成银行的年息说法的话,“几分利息”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百分之几”,也就是说,1分=1%,2分=2%,所以1.5分=1.5%,年息为18%。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超出四倍,那么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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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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