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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工厂上班一年多了,现工厂搬迁到另一个市无法跟随一起。工厂不给补偿。想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却发现发工资的是另一个公司名称。我该怎么办?谢谢解惑。

其它综合
2020-06-03 01:44:5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多长时间了,详细电话咨询
  • 劳动者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讨要薪水的,可以自己申请,也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如果需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权限如果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的,委托人必须逐项列明。
  •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律师代理,自己亲自处理,收齐相关法律文书,一样能胜诉;
      4、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 先予执行
    1、条件: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2、先予执行申请书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你好,可以去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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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