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工厂上班半个月,还在试用期内,去离职公司不批,去了劳动局,劳动局说让我去公司找人事经理,我过去了还是不批,说批不了,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6-03 07:21: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即可。
  •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实践中,单位如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正确把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则。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同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的典型错误做法。   如果单位无法证明员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贸然辞退员工。对此,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说要公司批准与否,当然可以解除合同,不过法律上证据很重要,要取好辞职的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试用期离职工资怎么算?
    1、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劳动者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2、工资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发放。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