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福建嫁贵州,但是现在没有结婚证并且孩子现在已经一周了,在孩子一个月的时候男方通过走关系把小孩子的户口上到了贵州,现在我想把孩子的户口迁到福建,什么手续都办好了,就差贵州那里办准迁出,但是现在他们告诉我不能迁,孩子的户口必须跟随父亲,我想请问下这个是合法的吗?如果去起诉,我是否可以得到抚养权并且把孩子的户口迁到福建?

婚姻家庭
2020-08-07 07:19:3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子女的户口与抚养权没有直接的联系,如在离婚时父母对子女抚养权无法协商,则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如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确定了子女归一方抚养,则户口可落户在直接与子女生活的一方那里。
  • 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抚养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于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只父母有一定的义务和责任对其子女进行抚育以及监护的职责。包括婚生的抚养和非婚生的抚养,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婚姻法》地二十一条第二款中,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是,需要抚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可以要求义务人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调调解。如果父母人仍不承担抚养义务,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看出父母应当履行自己抚养子女的义务。同时关于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双方也可以先行协商,不能达成合意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 原则上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母任意一方,小孩上户口需要带上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街、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父或母原籍地系省外的需提供原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婴儿未落户证明,婴儿父或母为非户主的,还需提供户主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意入户证明等到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