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与七号同我老公吵架后他动手打了我两拳。前三次打我我都没有还手。这一次我还了手。然后与八号我的娘家妈把我接回老家休养。在十一号的晚上他妈打电话给我的堂姐。说我偷了他们家的530000块钱叫我马上送回去要不然就报案。这个钱是定期存折,是他爸给我们的不过用的是他妈的名字。由我老公保管。我想问的是如果他告我不成我可以反告她对吗?如果她们不告我想通过法律来挽回我的名声讨个说法,应该怎样?我能有胜诉的可能性吗?请帮帮忙给我一点提示,我会感激不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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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2 08:35: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