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交通事故及单方机动车事故中受伤的城乡医保参保人员报销医药费需提供的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
2、住院费用清单
3、出院记录(小结)复印件
4、交警部门出具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
5、经法院判决或民事调解的,还需提供判决书或民事调解协议
6、如伤者本人驾驶机动车受伤,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
7、由户口所在地村或社区以及乡镇提供的意外伤害证明
8、初诊记录
9、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本人江山市内各银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两份,尤其注意要在存折复印件上写清楚联系电话,卡的复印件除写清楚联系电话外还要写上本人也就是户主的名字。
需特别提醒在单方机动车事故中受伤的参保人员,在事故发生后您应及时报警,以备事后报销时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否则将会给您的报销带来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