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2日晚上,狂风大雨,雷电交加,我妈看完电视后把电视的开关关了,但是电视还是让雷电给击坏了。我们打电话找到福日售后服务站,来我家的那位师傅说三天一定让我们看上电视。然后他们就把我家的电视主版带走去修,但过了7天也没有回话,我打电话问他们说修好了,但我们得付钱。我们家的电视才买了不足一年,还没有过“三包”期限,售后服务站的老板说像我家电视的情况不在“三包”范围,电视的说明书上写着防雷击。他们还说不行,必须掏钱才能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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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咨询的问题我个人认为,福日公司应该负责.原因有二:其一是你的产品还在保修期内,应该保修.其二,你是按说明书使用的,不是人为损害.对此不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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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