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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因为人事失误,导致多给我交两个月社保,因为要求我归还,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5-31 22:30: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你辞职后单位为你交的社保,你应当返还给单位,因为辞职后,单位再没有义务为你交社保了。
  • 不交一般是指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少交是指用人单位虽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其缴费数额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迟交是指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缴费期间参加社会保险,只为劳动者缴纳了最近一段时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由于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律义务,所以,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出发,社会保险费实质上属于国家征收范畴,是行政而非司法,由此产生的争议当然属于行政争议。现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已明确将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征收规定为行政机关的一项职责,如《劳动法》第100条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6条均有相关规定。
  • 离职时,社保需要转移,以下是社保转移的流程:
    首先要在转出地的社保中心开具一个社保缴费凭证;然后在转入地办理社保开户并且缴纳社保;第三步就是在转入地填写社保转移申请;最后把社保缴费凭证和社保转移申请一起交到转入地的社保中心进行审核。如果以上的步骤都没有什么问题,估计在1-3月内将社保转到转入地。
  • 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能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没有则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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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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