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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在湖南。请问怎么办理准生证

婚姻家庭
2020-07-24 04:48:2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建议直接咨询计生办为宜。
  • 1、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

      2、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审核后补发居民户口簿。

      3、所需材料: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出补领书面申请。

      注意事项

      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 离婚后,可以带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等,到户籍所在地计生办申请办理生育登记,。2016年元旦起,国家取消了二孩准生证的审批办理,改为实行登记制度,只要生育子女之前,到户籍所在地计生办申请办理生育登记,就可以合法生育二孩。
  • 结婚,未生育,领养一小孩,办不到准生证,因为那是夫妻两人才能办的,你没结婚。这个情况应该到民政机关办理收养登记。要求小孩是14周岁以下的。还有甚么不懂的,可以自己在网上找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上面对收养做了很明确的规定。
  • 收养非婚女子生下胎办理准生证:  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领养儿童手续]领养儿童条件及手续 领养条件:
      (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被收养人必须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年龄不满14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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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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