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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在岳阳县本地一家玻璃制品厂工作了17年,本人今年58岁,年初工厂行政通知凡是年满53周岁的员工做完这个月就要辞退,补助说是按一年补助1380元乘以年限,但是工厂并没有给我员工购买社保,也没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样赔付合理吗?我妈妈不接受,请求律师提供帮助指导,感谢

劳动纠纷
2020-05-30 02:57: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劳动纠纷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以维权。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 你好,你说说具体的案情和诉求
  • 你好,这样是不合理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请问你有签订劳动合同吗?如果没有,工作服、工牌等物品有吗?工资之前是通过什么形式发放的?你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到区劳动局可以找大队即可。请问老板有没有给你们买社保呢?如果没有买社保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你表述的案件不是很清楚,可以联系我与我详谈,电话号码在我头像首页有,无论如何希望你尽快维权,希望能够帮到你。
  • 你这情况是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 您好,首先请您放心,您母亲可以主张的东西有很多,首先,请问您母亲已经被辞退了吗?根据您的描述,用人单位的辞退理由涉嫌非法辞退,您母亲是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双倍金额的经济赔偿金的。其次,如果您母亲还没被辞退,那么您母亲可以以对方未缴纳社保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补缴社保并主张经济补偿金。还有就是关于劳动合同,您母亲这里没有相关合同是吗?没有劳动合同的按照您母亲的情况,还可以要求最近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的。那您与您母亲一定要注意保留并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您与对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是要求一切金额的基础。
    这里沟通效率低,您最好不要一个一个问题问,具体情况建议您通过我的主页来电联系我详谈,我会尽力帮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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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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