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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41岁开始在杭州参保,没有在户籍所在地缴纳养老保险,请问退休后,是按哪里的标准领取养老金?

保险纠纷
2020-05-30 11:41: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来说,只要到职员满足退休的条件,且在职期间缴纳了养老保险金等,用人单位是没有理由不受理其得到退休金的请求的。
  • (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最早是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文要求,制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促进了养老保险新机制的形成,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新进展。(二)但是,由于这项改革仍处在试点阶段,当时还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企业负担重、统筹层次低、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间题,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标和原则,进一步加快革步伐,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为此,国务院1997年7月16日以国发(1997)26号又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基本养老保险从此走向了正轨。(三)上述文件印发以后,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各自的实施方案,虽然时间不统一,到2000年全部实施,但内容上都做出了强制执行的规定。综上所述,企业必须为员工交纳养老保险的强制性规定是从2000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的。谢谢阅读!
  • 1、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这点很容易理解,就是在户口所在地交养老保险的,就在户口所在地领养老金。

    2、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在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地区领取。即不是在户口所在地交的养老保险,那么就在缴了养老保险10年以上的地方领养老保险金。

    3、不在户籍地,且缴费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即你在N个城市工作过,退休前所在地缴纳养老保险未满10年,那就回到你上一个缴满10年养老保险的城市领养老金。

    4、如果你在所有待过的城市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都不满10年,那就回户口所在地领养老金。
  • 一般情况下,退休后养老金是按月领取,并不能一次性支取,但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一次性领取。
    一是参保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而且也没有将保险关系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那么就可以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二是参保人员累计缴满15年,达到领取条件,但出国定居,如果他丧失了中国国籍,那么他可以在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并书面确认后,个人也可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可以看出,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一次领取养老金只能领取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其单位缴纳的部分无法领取,所以,还是按月领取比较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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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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