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于7月3日向您咨询,至今没回复。对这事我很急,现在我再次向您咨询,希望能给予答复,谢谢!我于2003年10月25日在中国联通长江道营业部购买了三台库存新手机,其中一台诺基亚,两台3508i西门子手机,经再三询问是否是新的手机,店方肯定的说是库存的新手机,不是二手机,所以我们才决定购买。但自从购买日起,三台手机频繁出现故障。我是一名聋人,用了西门子手机,就发现手机无振动装置,多次找店方不予解决。而且充电器,电池也出现故障。店方也不负责维修,我们只得重新购买了充电器和电池。近日去电报大楼手机维修部咨询,发现此手机是二手的,是用旧电路板翻新的,根本不是新机器。与当初店方小姐说的恰恰相反,我们买的是二手报废的手机,后来又多次找他们要求退货未果的情况下,我只好投诉了。请问这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是否允许在中国联通长江道营业部发生呢?还有,当初购买三部手机时,长江道营业部拒绝开具销售发票,后经我们再三要求,才将购买三部手机开成购买一部手机,而且价值也与我们付费的价值不符请问,14日网上投诉后,南开客服中心刘媛主任网上接待我,7月2日我们在客服中心见面了。他们不谈为什么欺骗我的事,而谈扣折旧费的事,这样做难道是合法的吗?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接受了他们扣折旧费的事,但我的赔偿费何在呢?我不知道这样处理,合法的吗?我只能向您求助,帮助我这样一个残疾人解决问题。

刑事行政
2004-07-22 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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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