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新年我在亲戚家认识了现在的男友,他原有一个老婆、一个孩子,原先的老婆已与他分开(他们的关系一直不好),孩子由他抚养,他们当初结婚并没有去办理结婚登记,因为女方未到法定年龄,只进行了民间的仪式(摆婚宴),孩子现在四岁大了也没有户口,现在我与男友已经关系很好,我们谈到了结婚,但他原先的老婆离开时留下一句话,如果我男友再结婚时要把孩子带走,我的男友和他的母亲都很疼爱这个孩子(孩子打出生时都是我男友母亲在带,女方一直未带过孩子),想到了这些,我不知该如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