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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由于熟识,故提前支付合同款75%,此时装修公司接受款项无异议,由此我认为双方对支付方式改变不用遵照合同,达成认同,后期装修公司又以未按照合同支付款项为由,拖延工期。此做法是否违反合同签订完工时间。

合同纠纷
2020-05-27 15:58:47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改变支付方式是需要双方达成合意的,单方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合法性。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应按约定的方式付款。如果想改变付款方式,需要与对方协商。建议您联系装修公司协商,因为您的行为属于违约。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建议你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货款,装修公司才会正常施工。但是您可以主张返还之前支付的款项。具体情况建议您来电详询,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您好,具体您协商的支付方式是什么呢?您在这里的情况说明较为简单,我无法进行详细判断,如果您需要得到我的帮助,可以通过我的主页与我取得联系。
  • 你好,此种情况你可先与装修公司进行协商,既是熟识,可以好好商量,如实在不行,你可寻求法律的帮助,到时你可来电联系我
  • 你好!你们后来达成的认同是否有聊天记录等证明呢?具体可来电详询,方便沟通和为你解答。希望能够帮到!
  • 你好,请问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呢?
  • 您好,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是什么?
  • 你好,可以为你维权的,可以起诉的
  • 您好,请问目前双方有无进行协商沟通呢?
  • 若在第一份合同后,有达成新的约定,可以按照新协议执行,拖延工期的原因是没有全款支付吗?还是别的原因?
  • 支付方式改变有签合同吗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纠纷
  • 具体需要看你在合同种约定的付款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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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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