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本人和几个朋友3月份到4月份在东莞黄江镇一个电池厂上班,4月份我们都辞职了,当时是朋友介绍,所以没有签劳动伙同,在那里上了一个月的班,我们辞职的时候老板只给了我们每人1000多块钱,现在还有一部分钱没给我们,找老板沟通多次,老板以各种理由拖着我们的工资,我们想咨询一下,该如何处理!谢谢!

合同纠纷
2020-05-30 01:52:2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以初步判定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您放心,劳动者一向是我国法律保护的重点对象,您正当维护自己法律权益的主张一定会得到支持的。您这里还存有相关合同吗?有的话您可以发给我让我审查一下吗?如果没有合同,那么您一定要注意保留并收集相关对方违法行为的证据,证明您与对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之后您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到区劳动局可以找大队即可,您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起诉。您知道具体维权程序与注意事项吗?这些比较复杂,这里沟通效率低,建议您通过我的主页联系我详谈,我会尽力帮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帮到您。
  • 你好,提前三十天书面辞职,只要你满足这条件之后,老板还克扣你的工资那么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必要时也可以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而细节更是关系我们的切身利益。
  • 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时一并结清工资,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有欠条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请书、欠条、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的工资数额;
    3、劳动者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4、用人单位的财产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
  • 你好,可以去劳动仲裁大队进行投诉,您放心,劳动者一向是我国法律保护的重点对象,您正当维护自己法律权益的主张一定会得到支持的。请问当时的工资是通过什么形式发放的呢?这里沟通效率低,建议您通过我的主页联系我详谈,我会尽力帮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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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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