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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子要关闭,员工和劳务派遣签的合同,请问有赔偿金吗,五险一直都有交

合同纠纷
2020-05-28 03:27:0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被派遣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6)劳务派遣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劳务派遣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被派遣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劳务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0)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 1、劳务工与劳务派遣部门签订的是劳务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有用工协议,合同关系。 3、劳务工与服务的公司仍然构成劳动关系“劳务工的待遇不的低于服务单位同等岗位的工人的待遇”所以劳务工仍然应该得到经济补偿金等应得的待遇,另外劳务派遣单位可以根据与服务单位的合同要求服务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 根据劳动部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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