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及时报警,由交警对事故现场取证,并对逃逸当事人进行查缉。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三条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做好下列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
证据材料 (三)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四)其他调查工作。 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
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