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送养如果家庭经济困难,老公腿不方便做重活,没有家婆帮带孩子,已经有一个了,现在第二个可不可以送养?家公和家婆已经离婚十多年,家公没有经济来源,因家庭困难能不能送养第二个将要出生的孩子

民事相关
2020-08-18 14:37:0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送养,但是得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一些条件。
  • 小孩父母双方都同意送养的,可以送养。
  • 不能随便送养,需要民政局办理手续。
  • 亲生父母能要回被收养的孩子:在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自动解除,养子女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没有存在基础,比如养子女和养父母互不继承遗产,成年的养子女对养父母不再承担赡养义务,只有后赡养义务。
    如果养子女还没有成年,那么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自行恢复,由其生父母继续抚养教育。养子女成年后也可以继承亲父母遗产,同时也要对亲父母承担赡养义务。沈洁律师认为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需要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因为解除收养关系导致未成年人失去被抚养教育的权利。
    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与亲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关系不一定会自动恢复,能否恢复,可以协商同意。
    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关系的解除总的来说是经当事人协商同意,并履行一定的解除手续,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解除。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未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应当达成书面协议。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
  • 按照国家新《收养法》,合法的收养必须要在民政部门登记,一般收养过程大概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政策咨询、填表登记、递交材料、审查核实、报请报批、颁发收养登记证,这样的话收养关系就成立了。
  • 收养是一种拟制血亲的关系。亲戚分为两种:一种是血亲、一种是姻亲。拟制血亲就是实际上没有血缘关系,但首先要通过法律形成血缘关系。如果是收养,那就是收养人和养父母、养子女之间形成一种法律上认为和真正的亲生父母一样的关系。若是送养的话就是现在生活比较困难,或者家里有一定的特殊情况,孩子让人帮忙养一段时间,若是送养的话父母和孩子之间的法律关系没有发生改变。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