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在湖州织里 美容美发店上班 本来工资说底薪加提成 一千五的底薪 后来感觉公司不好 做不下去 就找借口辞职 跟领导辞职的时候 顺带说了一下公司和管理层的不足 希望别的同事能舒心的工作 然后老板跟经理说的比较尴尬 第二天就不去上班了 发工资的时候我知道会有处罚 我也接受 同意扣除一千五的底薪 该发放的是手工费和业绩提成 但是老板又扣了两百水电费和一百八的工作服 首先水电费根本不到两百 只住了一个月 工作服也很劣质 业绩提成也不给我 最后只发了五百块钱给我 前后上了37天班工资应该3300左右 不要求能发三千还是多少 我只要我的手工费和提成 加起来也不到一千块钱 请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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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实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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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员工可以先和老板协商支付工资,如果协商没有用的话那么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
劳动仲裁。如果以上方法都没有用的话可以直接到法院投诉饭店老板,要求支付工资还有一定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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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