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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被列入失信人如何处理

债权债务
2020-05-25 11:32:49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要及时履行应承担的义务。
  • 你好,根据生效判决履行
  • 关于安全保障义务人补充赔偿责任的裁判方法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赔偿责任是第三人介入侵权的情形下发生的。侵权人的直接赔偿责任与义务人的补充赔偿责任既非按份责任,亦非连带责任,更不能适用原因力理论来确定各自的赔偿责任份额。在安全保障义务人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形下,不能判令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在安全保障义务人具有过错的情形下,应当首先由侵权人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在具体处理时,侵权人不明确的,可以直接确列安全保障义务人为被告;侵权人明确的,可以确列侵权人和安全保障义务人为共同被告。在侵权人和安全保障义务人作为共同被告的情形下,在判令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还应当在裁判文书中明确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具体范围或者数额,并注明安全保障义务人享有追偿的权利。
  • 你好,请问有了解到具体是什么原因呢
  • 你好,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
  •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您先向法院咨询问清楚原因。具体情况你可以点击我的主页直接与我电话联系,电话咨询是免费的,我会尽最大的努力维护你的权益。
  • 可能是你对外有债务纠纷
  • 您好,可以向法院申请移除失信名单,但是要先搞清楚原因。
  • 有没有查一下是不是因为没有履行什么判决
  •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向法院申请解除,如有需要,可联系本律师
  • 你好,列为失信人,你可而以联系法院那边核实,可以偿还相应款项,从失信人员名单中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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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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