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与表姐夫之间的事情: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已经到北京5年了,刚来的时候人生地不熟,表姐帮我找个一个工作,我自己住单身宿舍,很不安全,于是就把工资按月的让表姐保管,去年10月,他们未进过我的同意就私自动了这笔钱,大概有10万,后补过借条,我于2004年6月15日已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初步认定我胜诉并在明天宣判,姐夫有私有住房、有固定单位。

其它综合
2004-06-28 22:47:2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