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一下,就是我和一个搞传媒的,一个人合作开了个传媒公司,那么在合作之前呢?他就给我讲,他说装修的装修的费用,最后装修完那么再来清帐,所以呢,他叫我先出资,那么我就去把门面租好,装修的费用花了30多万,我也把它弄好,那么再开一之前呢?我我就叫他把这个钱算一下,我现在花了多少钱?那么谈钱的时候呢?他说他没有钱,不出资,在这个过程当中呢,他自己这个有一个文化传媒公司,那么招了一些工人进来招工人进的是我公司的招牌就招进来的,那么培训呢?是她的名名义去培训的,在这种情况当中呢,他现在没有和我合作了么?他说招的工人是在我这里上班,工资由我来支付,请问这样合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