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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喝酒出车祸,我做副驾驶。现在人没事车报废。过了两天了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20-05-26 05:20: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立即停车 ;
    2、及时报案;
    3、抢救伤者;
    4、保护现场,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遗留的痕迹、散落物不随意挪动位置。当事人在交通警察到来之前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等进入,避免现场遭受人为或自然条件的破坏。为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等,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若有人受伤,应尽快将伤者送医急救。若为死亡车祸,不得任意移动死者身体,须待勘验后再行处置。倘涉及其余车辆,应立即记下该车之车牌号码、厂牌,并询问对方联络电话、该车的保险公司及保险内容。对肇事逃逸者,应记下该车的车牌号码、厂牌、颜色,并速拨打110通知警方处理。
    5、协助现场调查取证,在交通警察勘察现场和调查取证时,当事人必须如实向交警部门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
    6、随后应向保险公司报案,接下来在五日内携带保险卡、身份证、驾照、被保险人印章(或失窃证明单、交通案件代保管物临时收据),尽速至保险公司填写有关文件申请理赔。
  • 关于一起喝酒出车祸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对于一起喝酒出事故的情况,如果是邀约,并且劝酒,酒后没有尽到必要的安全护送义务,一般会承担一部分责任。你说的这些情况确实比较复杂,如果法院最终认定是如你们所说的事实:1你没有劝酒,2你没有邀约,3你先行离开。则可能会免责。如果被起诉,建议主动应诉,走司法发程序判决,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以免以后一直扯不断。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共同饮酒后一人出车祸,如果共同饮酒人有过错责任,则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 如当事人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身有一定的过错,可减轻共同饮酒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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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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