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律师!我是原告,我以"男方家庭暴力,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一审法院以"原告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举证不足",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 请问律师:是继续上诉和等一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再次重新起诉,哪种方式离婚几率大些? 如果我继续上诉,向二审法院递交补充证剧:1.男方家庭暴力照片(但单从照片看不出家庭暴力造成的损害后果);2.并且申请由我的母亲出庭作证,证明男方家庭暴力(争吵中对我推搡并打了我一耳光),并证明我与被告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了一年半(我与被告婚后借住在我父母家,但因感情不和分房居住)。二审法院是否可能判决离婚?如果二审继续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半年后,我再次以夫妻感情破裂重新起诉,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

民事相关
2023-01-27 20:46:2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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