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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的易律师,根据您所陈述的问题,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释义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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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全额返还的可能性比较小;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法律规定确实需要返还彩礼,但是法院也会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是否同居等方面确定具体的退还额度。建议进行协商,不能协商的,建议向法院起诉主张权益。可致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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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可以联系对方主张,可联系对方主张,或收集证据,可以起诉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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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当退还彩礼,协商不成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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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女方要回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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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只要没有共同生活,没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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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民间婚礼习俗而支付的彩礼,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或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实际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可以主张要回。协商不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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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证也未在一起共同生活,分手时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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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结婚,就可以要回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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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没有领结婚证,就可以主张返还彩礼。具体可来电咨询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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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要回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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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原则上是可以要回来的,参考婚姻法解释一,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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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结婚彩礼的退回,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明文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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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彩礼通常是可以主张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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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主张的,可以跟对方协商要回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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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领证、或领证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给付彩礼造成严重生活困难的,应当返还彩礼。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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