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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精神病是否有抚养子女的义务

婚姻家庭
2020-05-20 11:49:1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给付抚养费的父或母可以根据身体精神状况和劳动能力的高低、经济来源的多少、抚养子女一方的抚养能力,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给付义务。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承担,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
  • 您好!你可以联系对方主张,可以联系对方主张支付抚养费,可以联系对方协商处理的
  • 如果是没有治愈的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没有抚养责任的
  • 你好,是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用的
  • 你好,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有能力抚养的父母需要尽到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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