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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我爸在的时候,跟我妈一起买了套房子。结果没多久去世了,我妈离开家去谋生计。我爷爷和奶奶住着照顾我们几个孙女、孙子,他们还有两儿一女,2013年的时候奶奶去世,我爷爷也于2019年11月中风,我妈现在回来拿房产证,家里那些亲戚也想分一杯羹。据说,三个亲戚他们可以分我奶奶那份10%,我爷爷去后,又可以分10%。倘若,我爷爷现在写遗嘱不把那10%给他们,这遗嘱可以算数吗?(因为他的意识清不清楚,谁也没法说清。有时候像是清楚的,有时候不是。)

婚姻家庭
2020-08-02 14:52: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需要你方证明意思不清楚。
  • 1,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2,继承人可以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按遗嘱的内容分配遗产3,房产的继承,需要继承人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拿公证书再办理过户手续4,《继承法》中相关规定: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房产遗嘱公证

    房产遗嘱公证步骤1、立遗嘱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 你好请问具体的情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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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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