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准备打卡下班回家,就被打卡的工作人员叫了进去,说;最近公司经营状况不好,所以决定从员工当中裁人,当然这决定不只是你一个人,你们的工作都做的很出色,而且也没有一点错误,所以决定让你下岗.恩,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然后请你填一张表~ 当时我把表接过来一看.呀,怎么会是离职书呢,我问了当时的负责人三,但是他却说离职原应不用你们写,我们会帮你们写~还有公司会给你们一定的补偿,请你不要有后顾之忧.然后请你们把工服退回来.工资在下个月7号发给你们工资(因为当时很突然,在之前公司没有给我们任何通知说要精简人员,但劳动合同中却写到不管是甲乙哪方要结束劳动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天告诉对方)所以当时也就很不情愿的填了那份表,不过他说那个表要部门经理和人事部总兼都签字才能生效.然后到今天所有填写了那个表的同事都对他这种做法表示气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