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案件发生大致经过:地点甘肃兰州 一个A“喝醉”了挑衅女店主和店主内的一位小姐,那么这个小姐的男友也在场,看见有人挑衅自己的女朋友就去干预,于是,女店主,店内小姐和她的男友就和A发生了争斗,打了起来,显然A吃了亏,身上也受了重伤就往出跑,可是“摔了一跤”;此时B也正在该店喝酒,见此状就上前踢了喝过酒且躺在地上A头部两脚(踢之前A头部已经全是血了),导致昏迷,A在医院治疗2个月零几天无效而死亡,经法医鉴定:脑部由于受他人“钝器”伤害,颅内中层出血长期昏迷“内脏”衰竭而死亡。 请好心的律师帮忙分析一下法医的鉴定[/b]:脑部由于受他人”钝器”伤害,颅内中层出血长期昏迷“内脏”衰竭而死亡。 咨询的问题: 钝器包括很多,当犯罪嫌疑人踢受害者头部之前,受害者已经摔了一跤,而且头部已经都是血,可见在犯罪嫌疑人踢受害者头部之前受害者头部已经受过钝器的伤害,为什么法医鉴定的结果说受害者脑部是由于受他人”钝器“伤害呢? 请问律师法医鉴定结果的说法是不是说的有误?通过这个疑点进行上诉可行吗? 请律师指点一二,帮帮忙分析一下,在此表示非常感谢!

刑事行政
2007-02-06 10:32: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