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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共同还款。登记在男方名下还有贷款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民事相关
2020-06-11 15:29:39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同时《婚姻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约定只归夫妻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如果使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的,对于共同还贷的份额可以主张进行分割,如果存在争议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该问题
  • 1、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双方是否存在过错等情况予以分割;2、男方父母出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还是对男方的赠与还是属于共同债务需要结合其他具体情况判断。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另一方可就共同还贷和房屋增值部分要求补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如需帮助请来电详谈,希望能帮到您
  • 您好!你可以联系对方主张,婚后的,的可以联系对方主张一人一半的,知情且共同使用的债务,是需要共同偿还
  • 您好,可以要求对方退还还款的部分。
  • 您好,婚后购买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情况区别对待,请来我律所咨询专业律师!
  • 您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予以平均分割!
  • 您好,一般婚后父母出资可以主张赠与,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您好,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扣除未还贷款,剩下的平分,关于男方父母的出资,属于借款,是您们夫妻共同债务,您们共同偿还。具体您可来电咨询或预约当面咨询,我们帮您详细解答
  • 这种情况应区分登记在谁名下,如果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会将房屋判归男方,对于婚内共同还款部分,男方给予女方对应部分的折价款。
  • 您好,如无特殊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 你好,共同还款部分可以共同分割,首付如果是有明确说明是归男方所有,可以不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说明归一个人所有,就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赠与,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都是可以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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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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