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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罚金能减刑吗?

刑事案件
2020-05-21 17:44:1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我国《刑法》规定,罚金刑属于附加刑,是属于刑罚的一部分,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 减刑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罚金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刑种,属于附加刑,必须经人民法院判决才能生效,对于罪犯在监狱改造中附合减刑条件,但没有缴纳判刑时的罚金的,可根据判决书中规定的具体数额如数缴纳,否则减刑时要从严掌握(或者不予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 交罚搜索金是体现服刑人员认罪服法的一种认定,如果没有交罚金,那么服刑人员的家庭情况要出具贫困证明,还要核实服刑人员在监狱里面的消费多少,证明服刑人员是没钱才交不起罚金,如果监狱里面消费每个月几百块,罚金有没有去交,那法院会认定服刑人员有钱都不缴纳罚金,属于不服法的现象,不是缴纳罚金才可以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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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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