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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这边签署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已缴纳了五万元的定金,刚签订一个星期,但是我这边出于某些原因不想买了,我这边还没有办理过户,户口还没赚到武汉,相当于我现在还没资格在武汉买房。合同中有一条写了,合同签订之后如果乙方违约不买的则赔偿违约金人民币五万元整给甲方。这是不是代表我如果违约了就一分钱都拿不回来?

房产纠纷
2020-05-22 11:49:12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来说,如果合同中已经约定了相关的条款,您就必须要按照合同约定来,但是如果您需要的话,可以在我的主页上找到我的联系方式,您可以再详细说说情况,我们一定尽最大的努力保障您的利益。
  • 您好,这种情况下违约金对方是可以主张双倍赔偿的,你这个情况有些复杂,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的问题不方便在这里透露的,可以点击我的首页转为一对一咨询或者来电联系我详谈,我很擅长这方面。
  • 你好!如果签的是买卖合同且合同中有约定,无其他特殊情况,定金是退不回来的。具体情况你可以电话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保护你最大的权益。
  • 这个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 你好,建议与对方协商处理。
  • 我们可以帮您起诉。违约方建议越早起诉越好,将损失降到最低。
  • 你好,请问你们现在是准备走程序吗
    追问:你这说的,是合同违约程序?
  • 您好,您是因为什么情况导致您这边不想购买房产了呢?具体情况您可以和我电话详谈
  • 你好,合同已经对违约金做出约定,那么您如果违约也这笔钱就拿不回来了,请问具体情况是怎样的?若您需要法律帮助,您可以在我的主页找到我的联系方式与我取得联系,我会帮助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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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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