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缺陷责任是指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或者提供有缺陷产品导致他人遭受财产、人身损害后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构成产品缺陷责任,在当事人之间产生
损害赔偿法律关系。赔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包括赔偿权利主体和赔偿义务主体。
(一)赔偿权利主体
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受害人,受害人残废或死亡的,是其受害人本人或
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受害人主要是
自然人,但在造成财产损害的场合,受害人也包括
法人。受害人依其赔偿请求权,可以向加害人要求赔偿。请求的内容,是赔偿损失,包括恢复原状,但不包括修理、重做、退换缺陷产品的
合同责任形式。
(二)赔偿范围
产品缺陷责任的赔偿项目,包括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和其他赔偿。
1. 人身伤害赔偿
人身伤害赔偿包括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 财产损害赔偿
缺陷产品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