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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亲戚张女士六年前向一好友党某借款四万元整,打一借条。两年后还钱时张某向党某索要借条,可当时党某喝了点酒,由于没有把借条带在身上,说等他回去后就把借条消毁。由于两人相识多年交情深厚,以为决不会差事,再继续追要下去有伤友情就没有再要,只是多次叮嘱他一定要把借条消毁。事后张某向他们共同的几位好友说过此事。又事隔两年,三个月前党某因喝酒,不幸脑出血去世了,张某与几位好友一同参加了他的葬礼。可党某家人在收拾他的遗物时,在他办公桌里发现了此张借条,不明真相的女儿再次拿此借条来向张某要钱,现在张某有口难辩, 而且死无对证。

证券投资
2004-06-22 01:24: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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