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因为妈妈和爸爸离婚的关系,我家的房子必须分一间给妈妈。但因为妈妈欠了很多钱,所以,房子拿去拍卖了。后来,奶奶心里不好受就让大家想想办法留住房子。姑姑就说不如拿爸爸的房产证去贷款先把房子以她的名义买下来(说明一下:因为我爸爸和妈妈离婚,所以听大人说,是不可以用爸爸的名义买妈妈的房子的,所以就以姑姑的名义买了。)爸爸想想是一家人应该没关系的,也同意了。当时,姑姑说,等买了房子分一半给爸爸,当时也没说要爸爸出钱的。后来拿了爸爸的房产证去贷款,代了30多万左右。到今年的6月24日要还,姑姑当时是说好的,她自己还,但事到今日,她却说要爸爸一起还这笔钱了。(说明:30万中,买妈妈那间房子只用了16万,多余的也都给了姑姑。)所以她才说自己会还这笔钱的。但现在...... (备注:当时已经立下条子,说明银行的钱由姑姑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