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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了,我们是三个孩子,三个孩子都想留在父亲这边,司法也尊重了我们的想法,但是到分财产时把财产的三分之二分给了母亲一个人,剩下的三分之一分给了父亲和三个孩子(四个户口),女方多次有过出轨情况,还有不照顾孩子,经常用脏话骂孩子,诅咒孩子,这样的情况法院怎么判,这司法判的公平么?

民事相关
2020-06-04 14:05:1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分为两种形式:
    (1)、若双方能够对全部事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协议离婚
    (2)、若双方对某一项事宜未协商一致,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二、关于财产方面: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人一半。但是法律规定某些特定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抚养权的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以将来对孩子医疗、教育、健康成长的原则来综合认定;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主要取决于孩子的意愿。
    四、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为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的较多。
    五、不抚养孩子一方不因支付了抚养费,而免除将来孩子需要正常、合理的大额支出
  • 您好!1.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诉讼离婚一般是先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您现在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调解,调解不成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判决。 2.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 ①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2周岁以下的),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②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③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④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3.关于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160;#160; #160;#160;如有需要,您可以来电或者面谈,详细为您分析解答离婚的法律问题。
  • 一,夫妻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的男方。
    男方多分。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时,起诉后由法院判决。
    婚姻法(2001)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女方品德不好,孩子应该由男方直接抚养。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