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今年三月到江苏省松联器材有限公司上班,当时公司承诺的待遇是底薪1100,试用期三个月,转正签定合同. 但是当我两个月提前转正后,人事经理却告诉我由于公司人员流动较大,都是半年后签合同.我们的休息是单休. 而且该公司在五一期间强行要我们加斑四天,不按国家规定发放加斑公司. 后公司裁人,要我调部门,我不愿意,也因工作上面的原因,以及对公司的不满,提出辞职.在交接完毕后于五月三十一日离职,当时部门经理开会说公司决定降薪30%,但本人尚未见到任何正式的文和接到任何通知.觉得要降也是要等到六月. 但是昨天和同事联系,说她们五月份当月的工资就被扣了250元钱. 而且公司内部规定,为了防止遗留问题,离职员工推迟一个月发工资,以前的发薪制度是,5号发底薪,15号发话费补贴,20号发奖金.本人要7月份才能拿到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