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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家里人在2001年贷了五千块,然后一直还不上,到2006年以后把利息转本金变为2万,然后2019年通知单上又写是2008年借的两万,今天去农村信用社查了利息四万多,但是没有给我们看流水明细,是柜员手抄给看的,说是没有明细,只有每年的利息

债权债务
2023-01-28 09:45:1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约定利息年利率在24%之内的,受法律保护。债权人向债务人请求债权时债务人应当返还;超过24%年利率的,债务人有权拒绝偿还超出的利息;年利率36%以上的是法律上禁止的高利贷。所以,可以根据自己的贷款期限,自行计算应还的数额,超出年利率24%的部分,有权拒绝还款。和对方协商不成的,确定年利率高于24%的,可以到银监会去投诉,如果没有得到回应,建议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债务。法院会对超出部分不予承认,此后只需要承担年利率24%以内的利息即可。建议尽快解决,多一天就多一天的利息。4、如果之后遇到催款人员骚扰或威胁,影响你的正常工作生活的,可以报警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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