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一家都上海生活,而我爷爷在去世前给他的四个儿子在宁波郊区各留了一间私房,好像没有房产证,他们只有土地证(我爷爷是六十年代去世的)当时我父亲分到上海工作,然后就在上海安了家。1979年,我奶奶去世,我们全家回了趟老家,我父亲他们四兄弟及我的舅公,姑父共同写了一个契约,证明该房屋为我父亲所有,如今该房面临拆迁,我想问一下当时写的房屋契约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因为我们长期不回老家,而我的三伯却长期住在该屋,会否对我父亲的权利产生影响?
互联网纠纷
2004-06-20 21:50: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