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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欠我钱,法院已经调解完了,他还不还款,他有一个房子被我向法院申请查封了,房子买的时候首付是分期的,这种情况下我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拍卖他的房产吗?

经济相关
2020-09-07 17:05:5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然可以这么做了,但是建议你委托律师
  • 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的。
  •   1、申请法院执行有时间限制。期限为两年,从生效判决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2、法院执行过程中,查封房屋的最长期限是三年;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是一年;冻结股票的最长期限为三年。到期前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续行查封、冻结。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 如果被执行人全家只有一套房子,法院只能查封,不能强制拍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   从申请财产保全开始,法院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你好,可以主张拍卖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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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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