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看,请问下!我是14年参加的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大约参保11个月,后因工作调动原因停了参保且未续缴保至今!请问我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能否补交和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恳请你指导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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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给您联系了已经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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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企业未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职工可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申请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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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也就是说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而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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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凡我区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失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本人自愿、有缴费能力、愿尽缴费义务的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些人员统称为个人参保人员。
二、个人参保人员首次参保条件
年满16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未年满50周岁,无视同缴费年限的,未年满55周岁。
三、城镇个体工商户首次参保需提供哪些资料
城镇个体工商户(农村户口的,经营场所在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首次申请参保时,必须向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就近的社保所提供本市《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参保时仍从事个体经营且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含外地的营业执照,下同)和《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还应提供其最早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不能提供原件的,应提供以下原始资料之一,作为认定补缴起始时间的依据:工商行政部门收取个体登记费(开业、变更)、行管费的发票;个体协会收取会费的发票;个体协会会员证;原始的完税凭证;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缴纳工商注册登记费的发票等。
在2010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符合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条件,且本人自愿申请补缴的,从申报之月起最多往前补缴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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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