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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老公婚后购有一套房子,期间因孩子上学把公公的房子和我们的房子互相过户,但我们因告诉不合,要离婚,这套房子我能分得财产吗?

民事相关
2020-06-03 22:52: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是找法网丁进军律师,你可以要求分割。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1、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2、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 首先,您必须等到房产证办理下来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持盖有民政局备案章的离婚协议和相关资料去房屋所在地市级房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且需要你前夫的配合。 其次,因夫妻离婚而引发的房产由一方名下变更至另一方名下,不涉及各项交易税费,只有手续费与工本费。 再次,如果您想将房子变更成孩子的名字则要交一大笔交易税费,无论是按赠与办还是按买卖办,税费都很高,但办到孩子名下是不受18周岁影响的,即使是新生儿也可以将房子办到孩子名下。
  • 主要是明确财产分割,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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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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