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在三月初,我家小孩(农历1995年7月15出生,还不到9岁)在家里偷了100元钱,放在小学内私人承包的小卖部买零食吃。在五月24日和五月31日又在家偷了100元放在该小卖部买零食吃,在家长发现后于六月九日小孩去退回了42.5元。后家长去找该小卖部要小孩买东西的详细清单,该小卖部说没有,并一再说没有多收钱。

公司企业
2004-06-16 17:36:3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就你咨询的问题,本律师解答如下:
    一、你小孩因为不超过十岁,所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对外行为如未得到监护人的事后追认,应为无效民事行为。你小孩的行为完全已超过他的理解能力,他拿钱买零食的行为应为无效。
    二、对于无效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双方应返还原物,无法返还的应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担损失,双方有过错,应按责任大小分别承担。
    本案中,小卖部应当知道你小孩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在无监护人在场情况下,收取钱款,售卖零食,应负主要责任。当然,家长在监护中出问题应负次要责任。
    三、因此,小卖部应返还大部分钱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如何维权
消费者维权 3085
夫妻自愿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
夫妻自愿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手写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手写怎么写
有人举报还可以自首吗
自首认定
有人举报还可以自首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29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35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70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54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7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23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