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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五月份经人介绍买了一套单位顶楼住房,该房屋原系某单位的一大会议室,后单位卖给私人所有,该房屋未住过人,未曾装修,在购房时,卖方和介绍人都明确表示协助我将室内水、电、气、等接通,在购房合同上也有明确表述。现我已将室外电、气安好,在准备接卫生间下水道时,发现楼下住户与楼上结构不一致,卫生间错了位,且楼下几年前已装修好,现下水道无法接,我们给卖方联系后,卖方答复卫生间下水道走厨房用的下水管子,(注:该下水管子直通楼顶,是楼顶雨水唯一排放处),后我们向楼下住户了解情况,住户反映该管子是他们厨房用的下水管子不是排便用的管子,且在下大雨时曾堵过,水漫到楼下住户家里,如果楼上用来排便用,会有臭气反冲到楼下厨房,并坚决反对我们用该管子做为卫生间下水道,并明确表示出了问题要找我们算帐。我向卖方转达了楼下住户的意见,要求卖方从屋外单独安个下下水道管子。但卖方却置之不理,片面认为不会影响到楼下,坚决找水电工接室内厨房管子。现在我已全部停工半个月,为此事双方一直达不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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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1 16: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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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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