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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交房款,2014年办理房产证,2018年7月辞职是单位要求退房,强迫性让我签字退房申请(不亲自不给个人人事档案),房产证交给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2019年3月原单位出一个函,不动产登记中心我名下的房产证过户给原单位名下,行政诉讼告不动产登记中心,一审驳回起诉。以上情况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行政纠纷
2020-05-14 16: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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