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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他父亲在他20岁的时候再婚,当时他正在上大学,继母是个离婚的女人,有个女儿17岁,女孩的抚养权人是父亲,但女孩经常到朋友家玩,并已经工作。如果他父亲去世,我的朋友能得到全部财产的25%。继母得75%,对不对?继母如果再去世,我的朋友能得到遗产吗?她的女儿能得到遗产吗?他们家的现状是继母没有工作,只有他父亲提供所有的生活资金,并有一处120平的住房,家里的财产都是他父亲和亲生母亲多年积攒的。我的朋友很不甘心把母亲和父亲的一生血汗就这么分给一个只会吃白饭的女人。谢谢那位律师帮我看看我的朋友怎样还能多得一部分财产?

婚姻家庭
2008-03-25 11:55:27
共有18位律师解答
  • 那可不可以说如果我的朋友的父亲再婚前有20万元,婚后用于投资,如果再赚10万元,他的财产就是30万,其中5万是他后母的一半财产,如果他父亲去世,我朋友可以和他后母分配的遗产就是25万,如果按照50%分的话,我朋友可以分到17.5万。他后母可以分到17.5万,再加上她的5万,她就可以得到22.5万,等她去世时,她的遗产由她的亲属继承,她没有父母,也没有再婚的话,那这些钱就由她女儿继承了。她女儿就可以得到22.5万,而我朋友仅得到17.5万。我这样说对吗?
  • 就是说那个女孩也会不劳而获了。不公平啊!
  • 我知道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可是他父亲不会立遗嘱的,即使会也一定不会全部给我的朋友的,因为他对那个女的实在是太好了,我想问,对于再婚前的财产,继母只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而一半的占有权,是吗?那这样我的朋友就可以得到50%而不是25%了,对吧?!如果他父亲将这笔钱用于投资,那么,婚前的财产是否会转为夫妻共同财产呢?谢谢大家!
  • 二楼的回答已经很清楚了,在双方均未有你朋友父亲遗嘱的情况下,对于再婚前的财产,继母只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而一半的所有权继母是不享有的,也就是朋友可以得到你朋友父亲遗产的50%,你说的“这笔钱用于投资”中的这笔钱若是指房屋,通常情况下房屋的增殖或者收益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待。
  • 我知道了,谢谢大家!我还想问如果他的继母死后的遗产我朋友能否有继承权呢?
  • 就是说如果我朋友未成年,或者在16周岁没有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话,就与继母形成了抚养关系了吗?
  • 那她有没有生活来源,抚养义务有怎么讲呢?
  • 基本正确,但必须是没有遗嘱的前提下才成立
  • 还有个问题想请教,就是关于房子,这个房子是他父亲在再婚登记的一周之内买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女方没有出资。
  • 你朋友的父亲再婚前的财产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他自己有处分权,他父亲可以立遗嘱将这部分遗产给儿子,再婚后与继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如夫妻任何一方死亡,则开始继承,如无遗嘱继承(遗嘱中被继承人可以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则依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你继母的女儿因未与你父亲形成抚养关系,对你父亲的遗产无继承权,但对你的继母的财产有继承权。
  • 对你父亲的遗产无继承权,但对你的继母的财产有继承权
  • 这位朋友应当记住的是,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只要有了合法的遗嘱,法定的继承在本案中就不会有什么实际意义了。
    也就是说,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来改变法定继承。
  • 楼上所说甚是透彻
  • 没有。因为你的朋友与其继母之间并未形成抚养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只有形成抚养关系才能享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基本正确
  • 法律关系就是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不是简单地从年龄上区分,而是看她是否尽到了抚养义务
  • 抚养义务完整地讲是抚养教育义务,并不完全是经济上的支持,还包括精神和道义上的支持
  • 你朋友的父亲再婚前的财产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他自己有处分权,他父亲可以立遗嘱将这部分遗产给儿子,再婚后与继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如夫妻任何一方死亡,则开始继承,如无遗嘱继承(遗嘱中被继承人可以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则依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你继母的女儿因未与你父亲形成抚养关系,对你父亲的遗产无继承权,但对你的继母的财产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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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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