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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别人说我在外面结婚了,办酒席了,别人的胡编乱造,对我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这种是属于诽谤罪吗?

民事相关
2020-06-17 00:24: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欢迎你咨询!可以起诉的。
  •   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属于名誉侵权违法行为。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诽谤罪需要符合下列要件:1.客观上是捏造并散布某种虚假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的行为;2.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所散布的是虚假的事实;3.诽谤行为需要情节严重,包括手段恶劣、内容恶毒、流转范围广、后果严重等。如果对方的诽谤行为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诽谤人的刑事责任。
  • 1,如果构成诽谤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如果是侵犯名誉权,依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 停止侵害;  (二) 排除妨碍;  (三) 消除危险;  (四) 返还财产;  (五) 恢复原状;  (六) 修理、重作、更换;  (七) 赔偿损失;  (八) 支付违约金;  (九)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 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补充:补正一下,构成诽谤罪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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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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