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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实习生,2019年9月开始实习,每个月的工资是1500元,公司要求我们实习到拿毕业证(2020年6月份)后再实习一个月考核才能转正,在此期间,我服从单位的安排,本来是按照课程表轮岗制走,我做的工作跟正式员工一样,节假日参与正式员工的排班,但是没有正式员工所享受的福利待遇,后来有几个正式员工离职,我们顶替他们的岗位,没有犯什么错误,但是快转正了,就要踢我们走,原因是控制工资发放的成本,公司钻法律的空子,还招了很多实习生,一个实习生能顶一个正式员工的班,这些实习生都不一定转正(公司不会告诉你转不了正 不停的招实习生)疫情期间,老师通知我们能返回岗位,我们第一个就到达了岗位,跟他们一起冲在前面,公司这么做,我们真的很心寒,我们该怎么办!求助!!

合同纠纷
2020-05-15 07:22: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辞职公司也需要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如果公司不结算工资的话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 员工的福利待遇包括:餐补、交通补贴、生日福利、体检、五险一金、节礼金、旅游、培训带薪假等,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情况下予以税前扣除。
  •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一般企业招聘员工后,为了考察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为人处世情况而往往会给予一定的试用期(一般从几天到三个月不等)。通过这个试用期来考察一个员工的综合能力,看其能否适应这份工作以及将来的发展潜力。而被公司录用后,公司会与之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时你就是一个正式员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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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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